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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坚持“三强化三确保”加强实名制管理
来源:电子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9

 

为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委编办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为衡量标准着力从数据采集、动态管理、日常监督入手,维护实名制信息,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数据采集,确保信息全面完整。按照“三定”规定,对每个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历史沿革进行完善。通知部门(单位)按照“应填尽填、规范准确”的要求,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编制经费形式、人员状态、入编文号等21项指标完整、准确录入实名制系统。推进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实名制系统数据机构信息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确保机构、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机构编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更新及时准确。坚持“一变动、一调整”原则,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信息由编办统一维护,人员信息由部门(单位)依据录用、干部任免等文件维护。督促部门(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办理编制核准、入编、人员变更、出编等业务,编办及时审核上报业务,并反馈业务审核情况。解答处理部门(单位)办理业务时的困惑,及时反馈业务上报错误、数据同步不成功、不能入编、电子编制证打不开等问题,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数据合规合理。完善实名制系统审核机制,使实名制动态调整与台账动态更新保持一致性注重与部门(单位)沟通配合,结合机构编制督查、月报、年报等专项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进行实时校验,客观准确反映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对于存在机构编制信息不符合逻辑的情况及时通知限期整改,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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