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青海省海北州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科学决策,着眼于改革后的突出问题,把科学检视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有效解决问题有机融合,着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海北州委编办在机构和职能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一是精准查找问题。持续跟踪了解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小县专项统计调研和编外人员专项调查等工作,全面审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协调配合机制是否顺畅、履职是否到位,特别是关注新组建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乡镇、开发区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县级公安、林业草原等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同时,依托实名制库及时发现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及时解决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机构、职责、人员融合不充分的问题,调整州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完善全州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地震机构管理体制、完成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任务;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围绕州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力量,切实帮助相关部门解决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门高效履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查找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验收销号。三是把握关键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任务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了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5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把厘清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作为工作的重点,优化整合关键领域职责流程,推动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州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地方立法等,补充完善了自行设定的权责事项及其要素内容,形成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促进了机构和职能的深度融合、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有效融合,让机构改革真正实现“化学反应”。 多措并举,挖潜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推进编制资源集约化使用、科学化管理。向优化管理“要”编制。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探索跨层级跨部门调剂编制具体路径,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推动“县管校聘”、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等工作,制定印发了祁连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师竞聘上岗和及教师考核等办法制定工作,统筹分配本地区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和师资力量;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蓄水池”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从“严管”向“统筹”转变。为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四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优化体制机制和统筹编制资源实施方案。走社会化服务“腾”编制。从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入手,实行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岗位逐步走社会化服务路子,腾出更多编制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推进机构编制供给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完善州县两级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印发《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并与纪委、组织部、巡察办、人社、财政、审计6部门联合开展海北州直各工作部门及各县机构编制纪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督检查合力;建立和完善符合海北实际的机构编制审批、评估、审计、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实名制、工资联审及编制审核部门间联动机制。三是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等规定,牢牢守住机构编制“红线”。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进人用编审核程序。建立健全从党组事前出具用编、调编报告,组织人事部门事前沟通到审核办结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整体效能,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四是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控制等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标准,修订完善《海北州委编委工作规则》、《海北州委编办工作细则》;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督促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严格履职尽责。(拟稿人:张录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