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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基层跨领域整合综合执法资源 探索邱县“县乡一支队伍管执法”新模式
来源:河北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0-12-15


 

  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河北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顶层设计与试点推进相结合,守正创新,大胆实践,指导邯郸邱县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了建立县乡综合执法体系的有益经验。 

  一、创新模式,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作出安排部署,就构建权责一致、权能匹配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提出明确要求。邱县在改革中立足本县实际,统筹建立县乡“一体化”的综合执法体系。县级跨领域集中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除环保、民政、交警、税务等不适合集中执法的部门外,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路政交通、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共计1241项执法事项全部纳入。统筹县乡两级执法机构设置,县级设城区和开发区2个执法中队;乡镇设置7执法队,人事权、财权均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工作上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不承担划转事项单位的债权债务,人员工资经费、日常运转经费、装配器材经费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确保轻装上阵、公正执法。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邱县成功实现由过去10个部门60余种专项检查向1个部门综合执法“瘦身”,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推诿扯皮等问题,执法体系更加顺畅。 

  二、整合资源,下沉权限力量管执法 

  着眼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重心下移、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行政执法权限最大限度向基层下移。省政府统一制定乡镇和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按照法定程序赋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乡镇和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同时,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与下放执法权限同步下放执法人员和编制,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邱县在改革实践中,将划入县综合执法局的全部执法事项,统一整合为常用执法事项282项,汇编制成执法手册,全部下放到乡镇执法队伍。同时,将上级派驻乡镇的动检、国土、市场监管、林业、规划等分局、站、所监管职能同步划转,有效解决了以往因部门分割、重复检查等对营商环境造成的痛点。在此基础上,积极下沉执法力量。分两次将涉改的10个部门执法人员和7个乡镇骨干力量共计363名编制及人员相应划转至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公开遴选及组织调整等方式,统筹调配158名人员带编下放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下放到综合执法队的编制和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统筹调剂使用,合理设置内部职能和人员岗位,解决了过去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偏少,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优化管理,推行智慧网格管执法 

  为推进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智慧化、高效化管理,积极统筹信息化建设,大力整合乡镇和街道现有党建、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市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要求各级各部门视频监控等信息资源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督。邱县积极整合各部门网格管理资源,组建了智慧网络综合指挥中心(简称“智网中心”),打造了“上面千条线、乡镇一张网”基层治理平台。一是县级平台抓指挥。县级作为一级平台,将现有的数字城管、“微信矩阵”、“雪亮工程”、交管路测、环保监测、组织党建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15个系统平台进行统一整合,形成覆盖全县域的信息数据集合中心和远程指挥调动中心。二是乡镇平台抓监督。乡镇为二级平台,主要发挥巡视监察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辖区内所有系统平台的数据,进行实时巡视与监测,为一级平台提供分析、研判、决策的信息依据。三是村级平台抓处置。社区和村作为三级平台,由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及环卫管理中心、居委会、村委会形成案件处置单元,对一级平台交办的案件依法进行处置。三个层级智慧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将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智慧网络管理范围,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项通过集中指挥、实时监督、及时处置,更加凸显“靶向”监管能力,极大地缩短了反应时间,快速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私搭乱建、食品安全、违法养殖等重点难点问题。 

  四、完善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管执法 

  专门成立省级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专班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编办、网信、司法、财政、民政、人社、政务服务等部门共同牵头,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协同运转机制,定期开展改革情况交流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完善相应政策措施。指导邱县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配套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综合执法改革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业务主管部门将与执法事项相关信息定期提供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并及时转送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确保政策共享、共知,保障科学执法、精准执法。二是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编办、司法、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并依托现有法务资源引入法律顾问,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三是联合会商机制。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业务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定期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案件线索进行专题会商,集中研讨综合执法的主体、程序、权限、技术等问题,确保综合执法始终在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有力营造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公平环境。 

  为确保把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目前,我省正在全面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坚持以点带面、以面带全,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入手,把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明确基层党委政府职责、统筹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等作为基层治理的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全省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1+6”文件,力求推动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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