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检验办事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9-15 】 【选择字号:

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办事指南


凡已在登记机关注册的事业单位每年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1、年检时间:一月份至三月份
2、年检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3)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3、年度检验的标准
详见金机编办发[2010]046号文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金昌市事业单位年度检验试行办法》的通知
4、年检程序
(1) 在金昌市机构标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或金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络红页点击业务表格下载并填写一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 根据提交材料的目录要求备齐材料后送登记机关申请年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同时附变更材料。
(3) 经登记机关受理(初审)   审核     核准后,凡年检合格的单位在证书上粘贴年检标志,同时办理变更登记的重新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同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备齐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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