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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委编办精准施策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使用效益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02-17

 

  山东省烟台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重新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配置,规范管理,有效提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使用效益,助推义务教育事业健康长远发展。

  一、调研把脉,找准中小学教育发展所需、症结所在。一是明确调研重点。结合区市普遍反映的编制不足、人员调配乏力等问题,会同教育部门研究确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现状、现有教职工结构及教学情况、新课改等因素对教职工需求影响等调研重点,制定调研方案。二是系统分析问题。书面调研与实地蹲点相结合、全面摸排与重点解剖相结合,把握全貌、聚焦重点。一方面,组织全市550所中小学填写统计表格,调研近7年在校学生增减情况以及在编教职工情况、承担课时量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满足最低课时量的特殊原因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分学段选取42所有代表性的学校,重点分析不能满足最低课时量教职工的具体情形、冗余教职工流动意愿及原因等;另选取3所学校进行蹲点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明确用力方向。通过调研分析,梳理出主要存在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配备不够平衡、编制调整不够及时、人员流动不够顺畅、结构性缺编缺员情况普遍等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方向。

  二、精准施策,实现编制供需相适、结构优化。一是按标准核足编制。按照师生比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的标准,重新核定各区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对于海岛区市,考虑其生源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将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班级,小学配备2.4名、初中配备3.7名教职工,保障其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对于事业编制不足、调剂有困难的区市,由市级跨县域调配部分编制予以补充,解决区市间编制配置结构性矛盾。二是建立编制储备制度。除下达区市部分编制外,市级另统筹1341名编制建立编制“蓄水池”,作为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待分配编制,主要用于核编依据变化较大区市的编制动态调整,以及解决区市间生源流动但编制不动的结构性矛盾。三是实行编制单列管理。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区市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由市级统一调配,保持存量、单独记账、专编专用,防止被其他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或截留。四是赋予教育部门编制配置自主权。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后,区市教育部门结合班额、生源、教职工情况等,将编制分配至学校,并可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区域人口流动、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适时调整,提高编制调配效率。五是定期评估编制使用效益。机构编制部门每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配置不均衡、调整不及时、流动不顺畅的情况,及时督促调整优化;教育部门分配或调整学校编制后,要将有关情况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以便跟踪问效。

  三、深入挖潜,推动人员规范管理、效能提升。一是严格人岗对应要求。除极特殊情况外,中小学教职工均应在学校工作,严禁教育管理机构及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岗或占用中小学校编制;严禁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已经抽调借用的,明确退出时限,尽快回归教学岗位。二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教职工承担的课时量与职称申报、岗位竞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三是提高教职工流动性。实行教职工轮岗制,明确教职工年交流比不得低于10%并逐步提高,逐步解决教职工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结构性问题。四是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能力。按照新技术变革和新课改要求,对教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培训,鼓励课时富余的教职工转型,进行跨学科、跨学校、跨学段兼课任教。在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领域,可按程序引入社会组织等进校服务。五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从严查处违规借用占用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的行为,杜绝在编教职工长期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将教职工队伍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学校、校长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拟稿人: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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