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2
为将省政府职能转变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参照国务院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做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2014年至2017年省政府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工作规划、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通知》对2014年至2017年省政府职能转变任务进行了分解,包括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等8个方面34项内容。每一项职能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部门,涉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省政府各个部门和有关单位,同时提出了具体完成进度和时限。
《通知》强调,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编办具体组织实施。省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省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突出重点,逐项抓好落实。要建立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倒排时间表,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由牵头部门负总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要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并逐一对照要求,搞好自查自纠。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任务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和汇总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