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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委编办严把“三关”增强“三效”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调研论证工作质效
来源:机构编制二科 发布时间:2023-04-28

金昌市委编办以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把机构编制事项论证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严把“三关”,增强“三效”,强化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全面提升机构编制调研论证质效,确保把机构编制资源这一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优化好配置好。

细化流程,严把动议关,增强动议工作实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工作程序,细化为3个流程,即“提出动议、沟通衔接、专项请示”,明确动议的主体、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内容。提出动议,县、区委编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做好基础性机构编制工作前提下,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机构编制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后,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权限内所管理的党政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提出动议。沟通衔接县、区委编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超出权限的动议事项,事先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衔接,达成一致意见后启动。专项请示沟通衔接达成一致意见后,(区)以党委编委名义、市直部门(单位)以党组(党委)名义将需要请示的机构编制事项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委编委。凡是未经提前沟通衔接,直接上报请示事项的或者请示事项内容与沟通衔接意见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制定方案,严把调研关,增强论证分析实效。围绕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调查研究全过程,坚持将调研论证一体化推进,研究制定调研论证工作方案,明确调研论证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确保调研论证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细化调研论证内容,抓住问题核心,重点围绕机构沿革、职能任务、编制配备和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做足调研论证准备“功课”,依照调研论证内容,多渠道搜集、查阅有关资料,梳理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依照调整事项的政策法规、参考其他市(州)的做法等,预判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有的放矢开展实地调研夯实基础。多措并举开展调研论证,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多角度掌握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力求调研层面更广泛,搜集数据更真实,论证材料更有力。将调研论证和宣传培训相结合主动向部门(单位)和县区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金昌机构编制基本现状和困难矛盾,争取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对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知晓率,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金昌市委编办先后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动议的11项机构编制事项开展了调研论证工作。

深化研究,严把转化关,增强成果运用实效。认真梳理调研论证情况,开展深入研究,从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三方面对调研论证成果进行科学研判,重点看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是否符合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否适应财政保障能力等,做到“设有必要、撤有理由、增有依据、减有道理”,切实将调研论证成果转化为解决机构编制问题的对策建议,发挥好编委参谋助手的作用。抓好调研论证后编委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组建机构、加强人员调剂配备、按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确保机构运行顺畅,人员履职到位。加强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在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或者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文件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报送备案工作强化实名制数据管理,市、县(区)委编办和机关事业单位须在机构编制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文件印发后1个月内更新机构编制台账、维护相关机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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